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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书不还咋办?读淡江大学图书馆新闻有感

2007年7月18日

今天访问淡江大学图书馆,看到一则消息:重要訊息!欠書同學將被『攔選課』—你不可不關心

6學年第1學期『選課』即將於96年8月7日開始,請名單上之同學在開始選課前儘速歸還欠書、繳清罰款,以免延誤選課。……

看来这是淡江大学图书馆督促读者还回久借不还图书的方法之一,于是顺便google了一下想了解一下他们在读者使用规则中怎么界定这一行为并且是否有其他的规劝方式。不料却又看到《自由时报》上的这则消息《借書未還選課被攔 淡大學生抗議》(抱歉,这是一个被盾的链接)。有同学认为图书馆的相关制度上并未说明超期还书将影响自己,说欠書未還與學生選課是兩回事,校方不能這樣限制學生權利,如要催還書籍,可透過其他管道通知學生。”。

且不管校方随后声明的要修订相关制度,我想这至少指出一条路子。前些日子,本馆还正在讨论服务与管理,何去何从”,11位同事分别代表各自小组上讲台跟大家分享自己在“如何更好的保障读者服务”方面的见解。我也认为,对于读者,我们要先谈服务再说管理。绝大多数的读者都自觉的按照既定规则行事,我们制定的规则就好像游戏规则,并非为了“恶意”限制读者,而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大家的权益。但不可否认的是,确有读者屡犯或故犯。这样的读者该怎么办?之前,我曾在“书真的还了?没超期?”针对几件案例提出要建立“信用制度”。也就是建议针对读者行为适当限制/特许某些权利,什么样的行为获得什么样的收益,但我所谓的“权利”还只限于使用图书馆的各种权利之内。淡江大学图书馆的这一措施我想也有类似的意思,而且扩展到全校范围了。当然,这种限制/特许不能轻为之。就如淡江大学图书馆的这一措施, 也得在他们采取这样的行为无果后再用比较好:“借書到期前三天會寄發「到期前通知」到學生信箱,過期一天還書不必罰款,過期第一天則寄發「逾期通知」到學生信箱,若仍未還,隔七天再寄發通知,總共會寄四次逾期通知,若電子郵件被退,改用書面通知由系所轉交……”毕竟,人总有忘事的时候,也难免有离开电脑隐居的可能。

顺便再抱怨一下,厦门大学的校园信息化不知走到哪里去了?一卡通工程结束了?使用新的一卡通也有两年了吧,到现在在图书馆还不能通过校园卡缴交罚款。同事们现在还每人抱着一个小铁盒来收同学交来的角票,还得定期和相关财务对账。听说图书馆提交相关申请不止一次了,不知这槛横在哪里了?

相关日志:

图书情报

  1. 青春
    2007年7月19日21:43 | #1

    我也认为,对于读者,我们要先谈服务再说管理。
    这句说得好!名人名言!

  2. sogg
    2007年7月19日23:47 | #2

    嗯。谢谢青春粉丝的夸赞,明天可以考虑给你签名一下。

  3. 青春
    2007年7月20日16:28 | #3

    考虑要签什么名?狗还是猫?哈哈。。。

  4. Ginny
    2007年8月1日10:21 | #4

    Sogg果然是有想法的人,是图书馆不可多得的人才,由衷地赞!

  5. sogg
    2007年8月2日01:12 | #5

    哈,我这是夜半三更盼天明,无聊之下的瞎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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